L. 基督教有何叫人信服的理據?
1. 準確預言猶太人有兩次的被擄和歸回:
「當那日,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,就是在亞述、埃及、巴忒羅、古實、以攔、示拿、哈馬‘並眾海島所剩下的。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,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,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。」[以賽亞書 11章11-12節]
–> 第一次:586B.C 被巴比倫擄去;536B.C歸回本地。
–> 第二次:70A.D. 被羅馬人分散世界各地;1948 A.D.歸回本地。
2. 主耶穌預言自己死而復活:
「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」[太 16:21]
禮拜日和復活節正是記念他從裡復活的事蹟。
3. 主耶穌對末世的預言,準確的應驗:
「你們聽見打仗和擾亂的事,不要驚惶,因為這些事必須先有,只是末期不能立時就到。當時,耶穌對他們說:“民要攻打民,國要攻打國,地要大大震動,多處必有饑荒、瘟疫,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蹟從天上顯現。」[路加福音 21章9-11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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