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. 耶穌值得人託付終生嗎?
1. 惟獨耶穌勝過死亡
耶穌死而復活,證據確鑿︰
– 醫學的論證:當兵丁發現耶穌已死,無意打斷祂的腳像對其他的死囚一樣;而且他的傷口流出血和水(血清),証實已死。
– 法律的論證:復活的事有足夠的環境印証和歷史文獻的記載。另外,他的屍體不在墳墓裡,他且多次顯現。況且,他的門徒並無騙人之動機。
– 心理的論證:他的復活非幻覺;妄信不成立,因門徒起初也不信,後來卻篤信。第二,幻覺是無中生有、官感錯誤,但見証人卻反應一致。
– 考古的論證:今在耶路撒冷的聖墓堂,就是昔日已空的墳墓,初被羅馬王哈德良封閉,後被君士坦丁之母重尋。最重要是耶穌3年的工作竟影響全世界,因為祂所行的神蹟驚天動地,有多人見証。
– 死亡學的論證:祂肯(願意)去死,雖被誣告,卻無辯護,死得冷靜。其次,祂的犧牲卻帶給世人新生和復活的希望,免可怕的死後審判。最後,祂戰勝死亡,因他的復活能力醫好許多信他的垂死病人。
2. 耶穌的品格叫人信服
– 聖經對他的形容:「他不爭競,不喧嚷,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。壓傷的蘆葦,他不折斷;將殘的燈火,他不吹滅。等他施行公理,叫公理得勝;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。」[馬太福音 12:19-21]
– 耶穌有著與眾不同的品格:憐憫人、明辨是非、不畏強權、謙卑、沒有種族歧視。
3. 耶穌最能明白你(希伯來書4章15-16節)
因我們的大祭司(為人向神贖罪)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,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;只是他沒有犯罪。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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